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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严守党规党纪“底线”,以纯净之心擦亮政治本色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北宋名臣范仲淹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自计”一番,算一算自己拿的俸禄和一天所做的事情是否匹配。付出与所得如果配得上,“则鼾鼻熟寐”,反之则会觉得亏心,夜不能寐,“明日必求所以称之者”,所谓“良心账”。2004年7月15日,在浙江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同志给领导干部情真意切的算了“三笔账”,其中就包含了一笔“良心账”。时隔20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基于党中央的要求与目标,药学总支制剂支部也全面展开了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支部纪委委员倪昌荣副主任讲党课的形式,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条例》及其修订内容,逐条逐例进行解剖分析。倪主任指出,党规党纪不仅与党员干部息息相关,也与普通党员的日常工作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制剂中心的日常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风险点,大至设备招标采购,小至科研经费的报销,都需要严格按照规章程序,避免责任范围内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倪主任强调,在这个过程中全体党员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但是,光靠自律还远远不够,支部的“配套工程”也要跟上,全体支委会继续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以身作则,同时重视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结合部门日常业务工作,加强支部党员思想建设,同部署、同推进,让支部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人人心里有本账”,但是算法不同,终局就可能天差地别,对于广大党员来说,学会“算账”尤为重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为了教全体党员算账,同时给大家紧一紧“发条”、提一提“免疫力”,帮助党员干部及普通党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确衡量标尺在哪里,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明明白白,学习教育一阵子,为政修德一辈子,让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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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学条例,守党纪,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2024年的春天,我们党支部组织了党员同志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的条例进行了学习。经过这次学习之后,我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该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了更深的理解,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责任感。医药领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主阵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医务工作者肩负救死扶伤,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职责。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应予充分肯定。但同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利用权力寻租、大肆收受回扣、行贿受贿等案件,蚕食了人民群众权益,影响了行业形象,也危害了医药卫生领域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医院的一员,在日常的组织活动中,我们会组织观看纪录片,让我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何严格的要求自己,督促自己,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可以让我们重视、警示和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本次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医院职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同时,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党纪的庄严和不可违背性。我们要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到守党纪、不腐败。我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全社会价值观的引领。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在生活中要正直善良、积极向上。我们应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一名药师,我要以党的纪律为准绳,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我们应该坚定信念,牢记义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我们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我们应该履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的义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要因为贪图享乐、贪图放松和物质,忽略了对自己的约束,造成自己犯错。我们应该约束自己,严守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才能树立好风气,上行下效,起带头作用。我们在岗位上也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用党纪约束自己,规范自己,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不辜负自己的一腔热血和远大抱负。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条例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遵守纪律,以党纪来从严约束自己和规范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不去触碰红线,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立足于本职岗位,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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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为了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4.8日我们支部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小时候当看到抗战剧里我们的共产主义战士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都会不禁跟着哼唱,现在才明白没有纪律就没有现在的中国共产党,没有我们现在的和平美好的生活。像抗战时期毛主席考虑的没有纪律或纪律不严的军队,是得不到人民群众拥戴的,而失去民心的军队必然走向倒行逆施的军阀主义道路,最终被历史抛弃。而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建党以来保持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更显示出对党自身建设、素质建设的坚定决心。作为一名青年党员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深刻理解到,一名共产党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道德观念,规范约束自身行为,时刻牢记自己一名共产党的身份。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服务的是人民群众也是患者,在工作上更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和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对待患者。记得我们开小组会时蒲老师跟我们分享她看《第二十条》时的感悟: ‘电影里法官的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蒲老师讲我们配出的每一张处方又何尝不是别人的希望。我大为触动,虽然已经工作了三年,但是并未能时刻站在病人的角度心理去理解去完成这份工作。经过平时生活中工作中以及这次的学习我明白要始终向身边优秀的共产党员学习,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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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在此次的专题学习中,我了解到此次修订的突出特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该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规定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有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要在政治上对党绝对忠诚。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的心得体会:一.提高思想水平,充分认识到修改《条例》的重要性。根据学习得知,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其中条例中提到“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增强纪律自觉性上下更大功夫。二.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条例》。作为中共党员,我们更应该从自身做起。讲政治、有信念,对《条例》中的内容不但要学习,更要融会贯通,最后落在实际行动上。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纪律规定融入生活习惯,绝不恶小而为之、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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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近日,在党组织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党员、干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但是,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艰巨使命和繁重任务,有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实干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等,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纪律保障。现就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些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决不能止步。《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从制度上解决“四风”老问题,促进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都需要干部担当,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同时,增写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督促领导干部做矛盾问题的“解铃人”。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统计、机构编制、信访等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规定相衔接,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促进发展。四是推动精准问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有效问责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则会使问责的警示作用打折扣,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增强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提升问责的综合效应。《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求严肃追究责任。《条例》与问责条例相衔接,增写了滥用问责、问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处分规定,有利于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有效发挥党内问责的政治功能,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五是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有关受请托人要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条例》与上述规定相衔接,增写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处分依据,使得对违规干预的治理链条更为完整,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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