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开展,江苏省中医院就 洁牙机 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bc24-zb025
二、招标项目简介: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台) |
1 |
洁牙机 |
2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商做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非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所投品牌的设备或同类产品在中国有销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用户目录)。
投标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报名方式: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含公告发布当天),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天的17:00。报名地点:江苏省中医院设备处(南京市汉中路155号5号楼411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审核通过以后,现场获取。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中医院设备处(南京市汉中路155号5号楼411室)。
2、请投标人报名后及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前做好投标文件,招标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如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因电话或短信漏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另外携带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授权书(指进口设备),非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招标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事项:
供应商如对招标事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江苏省中医院设备处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中医院设备处(南京市汉中路155号5号楼411室)
联系方式 :025-86617141-50411。